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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湖德综执〔2021〕罚决字第11-0008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处罚款计人民币壹仟圆整(1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3-05
    决定机关 浙江省德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