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粤中交罚[2020]00884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经调查,本机关认为你(单位)在2020年05月08日 14时37分在(违法地点)洪奇沥水道黄圃港区实施了未经依法批准,建设港口设施使用港口岸线的违法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10-13 |
决定机关 | 中山市交通运输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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