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港闸环罚〔2018〕8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立即停止服装、面料水洗项目生产直至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合格,同时对你单位处以罚款人民币十二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1-15
    决定机关 南通市港闸区环境保护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