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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余综执罚字〔2019〕第1025051912140015号
    违法行为类型 浙江中腾建设有限公司涉嫌未取得夜间作业证明进行夜间施工案。
    行政处罚内容 案件名称:浙江中腾建设有限公司未取得夜间作业证明进行夜间施工案被处罚人名称:浙江中腾建设有限公司主要违法事实:2019年11月13日22时24分,当事人浙江中腾建设有限公司在余杭区仓前街道龙潭路(市民之家北侧)未取得夜间作业证明进行夜间施工,施工进行的是地下室浇筑作业,噪声由混凝土泵车和混凝土车使用时产生。经现场测量噪声值为56.6dB(A),超过国家标准1.6分贝。工地东侧为优加公寓,南侧为市民之家,西侧是诺尔康公司,北面是西湖电子研究所。其无法出示相关部门审批手续。当事人行为违反《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行政处罚种类及金额:罚款人民币玖仟元整。行政处罚依据:《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行政处罚的履行期限:十五日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杭州市余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2-14
    决定机关 余杭区城市管理局(余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