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豫商宁交罚字(2021)第0401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 客运班车应当按照许可的起讫地、日发班次下限和备案的途经路线运行,在起讫地客运站点和中途停靠地客运站点(以下统称配客站点)上下旅客。 客运班车不得在规定的配客站点外上客或者沿途揽客,无正当理由不得改变途经路线。客运班车在遵守道路交通安全、城市管理相关法规的前提下,可以在起讫地、中途停靠地所在的城市市区、县城城区沿途下客。 |
行政处罚内容 | 对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班次行驶的行政处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5-28 |
决定机关 | 宁陵县交通运输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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