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贵州蓝雁投资实业有限公司大方县百纳乡大元煤矿
    法定代表人 康永亮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322488782
    执行依据文号 (2016)晋01民初70号、(2017)晋民终112号
    案号 (2017)晋01执375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7-09-13
    发布日期 2017-12-25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山西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被告康力偿还原告闫继东人民币4800万元及利息,利率按日万分之一计,自2015年9月5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被告贵州蓝雁投资实业有限公司大方县百纳乡大元煤矿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