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甬运政罚〔2021〕14371 |
违法行为类型 | 02 |
行政处罚内容 | 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6月15日19时15分左右,宁波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鄞州万达石浦大酒店门口巡查时,发现彭世洪驾驶浙BF09396轿车接到添猫平台提供的一笔订单后,在浙大理工学院接上该名乘客到鄞州万达广场,被检查时彭世洪无法当场出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执法人员现场依法登记保存了浙BF09396轿车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根据现场情况制作了现场笔录,对彭世洪进行了询问并制作了《询问笔录》。6月16日宁波市交通运输局批准立案,并指定承办此案。2021年7月15日执法人员依法对被委托人史天恩进行了询问并制作了《询问笔录》,并收集了其他相关证据。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添猫科技(浙江)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工商银行宁波市江东支行。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11-11 |
决定机关 | 宁波市交通运输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