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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普公(螺髻山)行罚决字【2019】328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19年9月26日,我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普格县螺髻山镇普格水电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彩洛电站聘用多名流动人口工作人员未向当地公安机关申报登记流动人口。
    行政处罚内容 根据《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办法》第十六条之规定,现决定对普格水电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彩洛电站责令整改并处以警告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9-28
    决定机关 普格县公安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