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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钱塘公(临)行罚决字[2022]00036号
    违法行为类型 02^07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1月5日期间,浙江驭远建设有限公司作为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报送临时工吴某某的相关信息至公安机关,致使该人不能及时办理居住登记,后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决定给予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一百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1-07
    决定机关 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钱塘区分局临江派出所
    法定代表人 解光玖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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