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沪市监徐处〔2020〕042020000117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生产、销售的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 |
行政处罚内容 | 没收违法所得3.85116万元,罚款22.2400万元,没收非法财物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5-12 |
决定机关 | 徐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顾宇丹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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