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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珠工商经检处字【2017】37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不正当竞争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一、罚款1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2-26
    决定机关 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张俊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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