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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钱综执罚决字〔2021〕第04-0188号
    违法行为类型 02
    行政处罚内容 案件名称:浙江华威混凝土有限公司机动车运载液体货物密封不严密造成泄漏案被处罚人姓名:浙江华威混凝土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童志华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10月25日14时28分,杭州钱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新城中队执法队员巡查至杭州钱塘区德胜东路与文渊北路西北侧,发现文渊北路由北向南的机动车道上有混凝土泄漏现象,污染路面长20米,现场未发现肇事车辆。执法队员调取道路监控,德胜东路-文渊北路西北监控显示:2021年10月25日13时39分,壹辆浙A7Q998(黄牌)的混凝土车沿文渊北路由北向南行驶,在过德胜东路往西转弯时,因密封不严密造成泄漏。经调查,车辆属于浙江华威混凝土有限公司。当事人的行为违反《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机动车运载液体货物密封不严密造成泄漏。行政处罚种类:罚款行政处罚依据:《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款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到中国建设银行缴纳罚款行政处罚履行期限:15日作出行政处罚机关名称: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处罚决定日期 2021-11-17
    决定机关 杭州钱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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