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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克)粮罚字[2021]第1号
    违法行为类型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五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10-08
    决定机关 克拉玛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 柳有江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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