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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绍虞公(新)行罚决字[2020]01361号
    违法行为类型 浙江盛如纺织科技有限公司不落实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措施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浙江盛如纺织科技有限公司自2018年10月在投入生产后未对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措施(门卫、值班、巡查等制度)进行制定,后于2020年6月12日被公安机关查获。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第八条、第十九条之规定,决定给予责令七日内改正并处警告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当场训诫。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6-12
    决定机关 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新区派出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