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锡惠综执案字[2020]第2006040167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无锡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 |
行政处罚内容 | 江苏达远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擅自占用绿化第一联存档(共计三页)2用地的行为违反了《无锡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无锡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本局对当事人依法作出罚款人民币肆仟捌佰元整的行政处罚决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5-29 |
决定机关 | 无锡市惠山区城管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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