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余卫传罚[2018]11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消毒管理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3000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7-27
    决定机关 新余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 何卡丽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