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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肇端税第二分局罚〔2020〕1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行政处罚内容 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2-04
    决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端州区税务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