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杭路政罚〔2021〕402452
    违法行为类型 02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6月28日14时9分,浙A15A78普通货车(4轴)行经东西大道0K+100M时,经本机关行政执法人员引导至余保救援塘栖停车场实施现场检测:车货总质量68.52吨。2021年6月29日,本机关予以立案。2021年6月29日对罗世云进行了询问,并收集了其他证据。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壹万叁仟捌佰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杭州富发运输有限公司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6-29
    决定机关 杭州市余杭区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