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东人社监字〔2021〕第15-018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东莞市信太通讯设备有限公司因违法使用童工,违反《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二条规定,根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六条规定,决定对你单位给予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内容 | 东莞市信太通讯设备有限公司因违法使用童工,违反《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二条规定,根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六条规定,决定对你单位给予行政处罚,罚款50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5-25 |
决定机关 | 广东省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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