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南通永芳仓储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高宏岭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73377599-7
    执行依据文号 (2015)开民初字第01329号
    案号 (2016)苏0691执161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6-03-09
    发布日期 2016-09-13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江苏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要求被执行人工程款13085000元、利息11068994元,合计24153994元,同时以24153994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自2016年1月7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逾期付款利息,并要求被执行人给付案件受理费81285元。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