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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博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博市监处[2020]327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7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8-25
    决定机关 滨州市博兴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