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2020170300 |
违法行为类型 | 对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的处罚 |
行政处罚内容 | 责令立即改正从事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在密闭空间中进行,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的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7-09-30 |
决定机关 | 上海市金山区环保局 |
法定代表人 | 赵庆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