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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镇建监罚字[2018]第13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等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及现场施工条件案
    行政处罚内容 宁波市镇海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镇建监罚字[2018]第13号     当事人基本情况:(法定名称:宁波市镇海区和泰工程设备承装有限公司,地址:镇海区招宝山街道城河西路219号,邮编:315200,营业执照号:913302115579657072,法定代表人:郑兴法,职务:技术负责人。)   根据我局对镇海区九龙湖镇ZH09-01-4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6-13
    决定机关 区建设交通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