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象市监处〔2021〕182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投资基金广告中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
行政处罚内容 | (一)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二)罚款500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5-18 |
决定机关 | 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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