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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昆国土官执罚〔2018〕52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占地
    行政处罚内容 昆明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9月起,未经国土部门批准,擅自占用位于昆明市官渡区官渡街道办事处龙马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国有建设用地40.44亩(26962.23平方米)建盖“半岛公交车场”,目前正在建设中。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之规定,已构成违法占地的违法事实。经确认,该宗地已于2007年3月6日取得《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官渡区官渡镇2006年度第五批集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的批复》(云国土资复〔2007〕43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我局处罚如下:责令昆明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退还违法占用的位于昆明市官渡区官渡街道办事处龙马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国有建设用地40.44亩(26962.23平方米)。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4-18
    决定机关 昆明市国土资源局官渡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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