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京银保监罚决字〔2020〕42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1.授信业务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2.违规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询证函回函;3.函证回函工作内部控制存在缺陷。 |
行政处罚内容 | 责令厦门国际银行北京分行改正,并给予合计3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唐建锋、王锦涛、李静分别给予警告并处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郑艺龙给予警告并处3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12-23 |
决定机关 | 北京银保监局 |
法定代表人 | 郑艺龙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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