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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天津鑫汇洋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威政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67597337-X
    执行依据文号 (2016)津0116民初1891号
    案号 (2017)津0116执336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自贸法庭
    执行法院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7-05-08
    发布日期 2017-10-25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天津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向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支付贷款本金15000000元,截至2016年7月31日的利息134187.50元,以及自2016年8月1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止的利息和罚息,案件受理费112605元,保全费5000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等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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