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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慈市监处〔2020〕506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
    行政处罚内容 建议对当事人从轻处罚如下:(一)责令停止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二)处罚款25000元;(三)没收违法所得1500元。以上合计罚没款265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6-01
    决定机关 慈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吴利庆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