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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夏工商处字(2017)第13号
    违法行为类型 其他违反城乡集市贸易管理规定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依据根据商务部等部门关于《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建议对当事人做如下处罚:处以人民币伍佰元(500元)整的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3-05
    决定机关 夏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