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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粤穗交运罚〔2019〕L20191225001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国省道、高速公路处三万元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2-30
    决定机关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