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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天津广聚源纸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相臣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77360021-9
    执行依据文号 (2016)津0101民初2639号
    案号 (2016)津0101执2046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民事第三审
    执行法院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6-11-03
    发布日期 2017-02-07
    已履行
    未履行
    省份 天津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被申请人天津广聚源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偿还申请人借款本金14699462.30元,截至2016年4月17日利息、复利633719.36元及自2016年4月18日至实际清偿之日的利息、罚息、复利(按照双方签订的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的规定计算); 2、被申请人天津市一轻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李相臣对被申请人天津广聚源纸业集团有限公司上述应付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4、被申请人天津广聚源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一轻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李相臣共同承担案件受理费56899.50元; 5、承担本案执行费827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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