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明邮处(2020)2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其他违法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责令停业整顿30天,具体停业时间为2020年8月4日00时00分00秒至2020年9月2日23时59分59秒,停业整顿期间该司三明申通快递富兴堡点等营业场所必须停止一切该司经营范围内的快递业务有关经营行为。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8-03 |
决定机关 | 三明市邮政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