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泰自然资罚字【2018】高港第20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 |
行政处罚内容 | 1.责令江苏神奇中药科技有限公司在收到本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拆除在非法占用5204平方米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2.没收江苏神奇中药科技有限公司在非法占用9614平方米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3.并处非法占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8603平方米耕地每平方米10元的罚款,计人民币86030元;并处非法占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1011平方米其他农用地每平方米5元的罚款,计人民币5055元;并处非法占用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4826平方米耕地每平方米20元的罚款,计人民币96520元;并处非法占用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292平方米其他农用地每平方米15元的罚款,计人民币4380元;并处非法占用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86平方米未利用地每平方米10元的罚款,计人民币860元。以上罚款合计金额为人民币192845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4-24 |
决定机关 | 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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