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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红银监罚〔2011〕1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经监管部门审批擅自变更分支机构营业场所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5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1-09-21
    决定机关 中国银监会红河监管分局
    法定代表人 牛增平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