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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黔东南市监食罚字[2019]9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5修订)
    行政处罚内容 通报批评#罚款2.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1-04
    决定机关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李杉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