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冀市监邢处〔2020〕13058220000168号
    违法行为类型 使用未对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的#特种设备#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000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1-04
    决定机关 沙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纪兴林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