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 决定书文号 | 三市监处字[2021]4-33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当事人在官网的“富勒烯小弹炮”产品页面上使用了“修复受损”、“祛除皱纹”、“抗光老化”、“7天美肌,28天焕然一新”、“诺贝尔获奖成分——富勒烯”等用语,而所描述信息与事实不符且无法验证证实 |
| 行政处罚内容 | 处以罚款人民币柒仟柒佰叁拾陆元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6-11 |
| 决定机关 | 佛山市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法定代表人 |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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