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自停限位颅骨钻夹头
基本信息

| 申请号 | CN202010520032.X | 申请日 | - |
| 公开(公告)号 | CN113768578A | 公开(公告)日 | 2021-12-10 |
| 申请公布号 | CN113768578A | 申请公布日 | 2021-12-10 |
| 分类号 | A61B17/16(2006.01)I | 分类 | 医学或兽医学;卫生学; |
| 发明人 | 裴晓宏;张国峰;谢行;李瑛;张丽君;刘国胜 | 申请(专利权)人 | 大连七颗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 | 上海宏京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 代理人 | 何艳娥 |
| 地址 | 116000辽宁省大连市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双D5街18号生物医药研发中心B101-2、D201、E201 | ||
| 法律状态 | - | ||
摘要

| 摘要 | 本发明提供一次性自停限位颅骨钻夹头,包括:后座、夹持机构和限位机构,夹头内前端部沿周向设置有多个夹块,相邻夹块之间通过撑开弹簧连接,尾帽与夹头螺纹连接,尾帽中心位置设置有第一通孔,转换器与尾帽螺纹连接;后座上端开设有第二通孔,中心轴设置有后座内,中心轴一端穿过第二通孔至后座外,中心轴另一端设置有安装杆,转换器对应安装杆设置有安装槽,安装杆设置于安装槽内,套筒内设置有导管。如上所述,本发明的一次性自停限位颅骨钻夹头,解决现有技术中电动骨钻缺少既可以自停又带有限位功能的问题,设计合理,适于生产和推广应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