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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滨公(高)行罚决字[2019]50306号
    违法行为类型 杭州中恒派威电源有限公司不履行国际联网备案职责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2019年4月08日下午,高新派出所民警对位于杭州市滨江区东信大道69号2幢16楼的杭州中恒派威电源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于2018年9月19日注册名称为“派威智慧照明”的网站(网址:iseaiot.com),并于2018年11月正式联通。但该网站至今仍未按照要求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受理机关进行联网备案登记。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决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当场训诫。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4-09
    决定机关 杭州市公安局滨江区分局高新派出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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