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长宽市监行处字[2019]14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产品质量违法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责令当事人吉林省顺风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掺混肥料,并作出下列行政处罚:1、没收质量不合格掺混肥料5吨;2、罚款人民币25200.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8-01 |
决定机关 |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宽城分局 |
法定代表人 | 刘春峰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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