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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长宽市监行处字[2019]14号
    违法行为类型 产品质量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当事人吉林省顺风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掺混肥料,并作出下列行政处罚:1、没收质量不合格掺混肥料5吨;2、罚款人民币252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8-01
    决定机关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宽城分局
    法定代表人 刘春峰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