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德州星凯家居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刘海斌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37140057****248J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鲁0105民初1030号 |
案号 | (2020)鲁0105执4030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20-08-12 |
发布日期 | 2020-10-14 |
已履行 | 暂无 |
未履行 | 暂无 |
省份 | 山东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朱昌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王鲁借款本金13899632元; 二、朱昌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王鲁借款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为:以13899632元为基数,自2015年2月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 三、朱昌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赔偿王鲁律师费损失469400元; 四、德州长河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长河豪门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对上述一、二、三项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五、德州星凯家居有限公司在其提供网签房屋的价值范围内对上述一、二、三项承担还款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64330元,由王鲁负担12062元,朱昌和、德州长河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长河豪门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德州星凯家居有限公司负担152268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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