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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大江东公(义)行罚决字[2018]10938号
    违法行为类型 杭州英冠香玉酒店有限公司未将住宿旅客登记信息资料录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案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2018年10月31日15时30分左右,民警对位于杭州萧山义蓬街道义隆路的杭州英冠香玉酒店有限公司例行检查发现,该酒店一房间两人住宿只有一人登记。系酒店前台工作人员未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身份信息,且未将信息录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经查,2018年5月23日,该酒店曾因未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身份信息且未将住宿旅客身份信息录入旅馆业治安管理系统被责令限期改正,现在属逾期不改正。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浙江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一千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交通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处罚决定日期 2018-11-15
    决定机关 杭州市公安局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分局义蓬派出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