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杭大江东公(义)行罚决字[2018]10763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英冠香玉酒店未将住宿旅客登记信息资料录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案 |
行政处罚内容 | 主要违法事实:2018年09月26日,杭州英冠香玉酒店有限公司未对入住某号房间的旅客杨某的身份进行查验并登记,且未将登记信息资料录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于2018年9月29日被义蓬派出所日常检查查获。杭州英冠香玉酒店有限公司为住宿服务提供单位,该单位的行为未按规定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六之规定,对杭州英冠香玉酒店有限公司处罚款十万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交通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8-09-30 |
决定机关 | 杭州市公安局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分局义蓬派出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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