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合肥中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陶圣勇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07561155-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皖0102民初8273号 |
案号 | (2017)皖0102执1876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17-06-16 |
发布日期 | 2017-07-07 |
已履行 | - |
未履行 | - |
省份 | 安徽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驳回原告合肥中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二、原告合肥中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王西安的劳动关系解除; 三、原告合肥中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王西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7475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0028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25035元,医疗费6313.49元,住院期间护理费2946.6元,住院伙食补助费320元,劳动能力鉴定费280元,停工留薪期间工资15700元,合计98098.09元; 四、原告合肥中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为被告王西安补缴自2014年8月至2015年9月份期间的各项社会保险,具体缴费项目、缴费比例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核实,其中个人缴费部分由王西安承担;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元,免于收取。 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 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