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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惠湾市监西处字〔2020〕181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规定对电梯进行维护和保养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2-17
    决定机关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