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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西管公(南)行罚决字[2018]10196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181029杭州五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三台山路医疗门诊部未建立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制度案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杭州五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三台山路医疗门诊部门户网站www.hzwktjzx.com自上线运行以来,一直未建立安全保护管理制度,于2018年10月29日16时许被公安机关日常监督检查中当场查获。杭州五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三台山路医疗门诊部的行为已构成未建立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制度。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决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当场训诫。
    处罚决定日期 2018-10-29
    决定机关 杭州市公安局西湖风景名胜区分局南山派出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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