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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乌市国土资监执听告(2018)1009号
    违法行为类型 非法占用土地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280983.58平方米土地没收新建土地上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处以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5-02
    决定机关 乌鲁木齐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米东区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