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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九瑞)市监(食)罚决〔2016〕6号
    违法行为类型 销售过期食品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0000元,上缴国库
    处罚决定日期 2016-09-06
    决定机关 瑞昌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柯尊水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