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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烟台北泽商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金俊青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59929768X
    执行依据文号 (2013)开民一初字第208号
    案号 (2015)开执恢字第00028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5-03-24
    发布日期 2015-10-21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山东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烟台北泽商贸有限公司于2013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偿还原告李爱淑借款330000元,余款原告李爱淑自愿放弃。 二、如被告烟台北泽商贸有限公司不能按上述期间履行偿还义务,则被告烟台北泽商贸有限公司应偿还原告李爱淑借款450000元。 三、案件受理费8050元减半收取4025元,由原告李爱淑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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