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杭拱市管祥处字〔2018〕07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其他市场违法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对当事人免予处罚,责令其改正并作如下处罚:没收上述2盒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梅林鸡土鸡蛋”(685g/盒,生产日期为2018年6月20日)。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8-11-23 |
决定机关 | 杭州市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张慧勤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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